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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云门事变”浅探

来源:法华经原文网作者:时间:2019-11-04 10:34:27
“云门事变”,又称“云门事件”,曾经是一个十分忌讳的政治话题。事变发生后的相当长时间内,当事人三缄其口,涉及虚云和尚的记载或研究往往对此事避而不谈。在国内,直至目前还未见官方公开对此事件作出定性结论。在境外,岑学吕于《虚云和尚年谱(增订本)》(1957年版)中,披露了“云门事变”的经过,海外及港台地区学者据此将“云

“云门事变”,又称“云门事件”,曾经是一个十分忌讳的政治话题。事变发生后的相当长时间内,当事人三缄其口,涉及虚云和尚的记载或研究往往对此事避而不谈。

在国内,直至目前还未见官方公开对此事件作出定性结论。在境外,岑学吕于《虚云和尚年谱(增订本)》(1957年版)中,披露了“云门事变”的经过,海外及港台地区学者据此将“云门事变”看作中共政权迫害宗教的事件。

改革开放后,国内佛教界对此事极少谈及。至1989年,净慧法师以“拙缁”笔名在当年《法音》杂志第12期上发表《虚云和尚行业记--纪念虚云和尚圆寂三十周年》一文,首次述及“云门事变”经过,将“云门事变”称为镇反扩大化事件。宗教文化出版社于1995年出版岑学吕编《虚云法师年谱》时,仅提“春戒期中,云门事起” 字,删除岑学吕原编中有关“云门事变”的叙述。2000年出版的何明栋《虚云和尚传》则引用了净慧法师的观点。

近年,台湾有培圣在其硕士论文《虚云法师的禅法及其影响》(2007年)中完整录出云门寺僧人抄写的《关于广东乳源县云门寺反革命案件考查报告》及《辩驳“关于广东乳源县云门寺反革命案件考察报告”的诬告》原稿内容。大陆有妙吉《体光老和尚禅堂开示》(2005年)、佛源《自述略传》(2006年)、昌融《密参禅师事略》(2007年)等佛教内部出版物,披露了一些“云门事变”的细节。刘继贤《叶剑英年谱(下)》(2007年)一书,公开了一些官方当时处理“云门事变”的情况。

“云门事变”已经过去60年,对这一历史事件的完整研究还未出现,其中的细节仍然不清晰。真相还没有被彻底认识之前,现有的对“云门事变”的评价自然也不会全面、客观。

本文力图把“云门事变”放回当时的社会环境中考察,利用现有的、有限的材料,疏理一下“云门事变”的来龙去脉,把“云门事变”认识得更清楚一点,尽量避免对“云门事变”进行定性评价。

本文使用的参考文献较多属于佛教界人士的回忆材料,难免有所失真。档案资料缺乏,是研究“云门事变”真相的最大障碍。

一、事变前后云门山大觉禅寺概况

云门山大觉禅寺在解放前地属乳源县一区云峰镇云门洞,解放后属一区云峰镇附城乡,至1953年5月,改属一区云门乡。至1957年6月,改属附城镇。乳源县政府属北江区专署所辖。云门寺在南汉时期由文偃禅师开山,是中国禅宗云门宗派的发源地,至清末民初时已经荒芜不堪。

事变前后云门寺的常住人口数量表列如下:

时间 人数 依据 1949年 超过70人

云门寺1951年《辩驳“关于广东乳源县云门寺反革命案件考察报告”的诬告》:“云门寺是老和尚于卅二年冬开始修建十方丛林。解放前大部佛像殿宇正在进行,居住僧众七十余人。”

1950年 超过100人

释觉民1953年《关于虚公老和尚的一般情况》:“他领导云门寺百余僧众,响应政府增产节约的号召,从事开垦。”

岑学吕在1953年《虚云老和尚自述年谱》:“师自述年谱至己丑冬止。……时僧众及千指,锄田博饭,皆依师不去。”

1951年春戒 超过120人

岑学吕在1957年《虚云老和尚自述年谱》:“迨辛卯岁春,开戒期间,四众云集,寺中有僧众一百二十余人。”

1951年夏 超过120人

京粤调查组《关于广东乳源县云门寺反革命案件考查报告》:“该寺在解放前和尚仅五十余人,解放后逐渐增多,尤其是镇压反革命以,增至一百二十余人(一九五○十月前八十余人)”

1952年底 50~60人

释佛源1953年《虚云大师在云门》:“目前,寺里尚住有五六十位僧伽。”

1953年7月 30~40人

释佛源1992年《自述略传》:“云门当时只剩三四十人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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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门事变时,虚云和尚正举行千佛大戒,是复兴云门寺以来首次传戒。各地闻讯前来求戒者颇众,寺内居住的僧众人数有“百余人”、“一百二十余人”、“一百三十余人”、“一百八十人”等说法,越往后出现的回忆,人数就越多。因此,接近“云门事变”时间的记述比较可信。

虚云和尚自1943年住持云门寺后,一直致力重建工作。到云门事变前,如岑学吕《云门山志·云公重建之新猷》记载:“云公老人……历时九年,计建殿、堂、阁、寮、厅、楼、库、塔,共一百八十余楹,连放生池及碓房、海会塔,共占地积约二十余亩。”

此时全寺重建工程基本完成,佛像装金完毕。虚云和尚于1951年春开千佛大戒,还有开设祈祷世界和平法会,恭奉圣像升座,行开光典礼的安排,以酬谢护法檀那庄严修整之善德,原计划是一个相当隆重的重建云门寺落成庆典。

当时还有祖殿及海会塔的工程仍在进行,直到1953年佛源和尚升座后继续主持完成。

田产是过去寺庙的经济支柱。云门寺在解放前的田产情况,岑学吕《云门山志·云公中兴时之产业》记载:“经云公整理后,共有田约三百亩,每年早晚两造共收租谷约二百余石,僧粮及常住用费,不敷甚巨,仍须仰赖外缘。”

若云门寺常住按110人计,每年收租谷200石,每石租谷按100市斤计,云门寺一年收租20000市斤,人均每年有182市斤租谷收入,基本口粮也不够,寺院经济主要靠募化及教徒布施支撑。

1950年春,云门寺组织僧人开荒垦植,开办云门山大觉农场,至1952年6月,共开垦40余亩,收成由开垦者与寺庙均分,对支撑建国初特定时期云门寺的经济起了重要的作用。

1952年7月土改时,云门寺常住人数40人左右,分得土地40多亩。佛源法师1953年《虚云大师在云门》一文中说:“今年云门土改了,村农都对这位老人表示敬仰,自觉自愿地分了二三十亩水田给寺里。”

佛源法师《自述略传》记述了1953年云门寺田产情况:“寺前放生池下有十多亩水田,农场一片旱地有二三十亩,水田有十亩左右,云门亭有五六亩水田,共计田四十多亩,每人平均有一亩多。每年种有花生五六亩,一亩能收干花生三百斤。一百斤花生能榨三十斤油,到一六街冰江渡去榨。这样,每年自种的花生油基本可以自给,粮食也自耕自食有余。”

二、事变前奏

虚云和尚在 1950年2月25日致李济深的信中提到:“近本寺及南华寺均颇受地方之侮,至恳公以重建本寺之发起人资格,致函叶剑英主席,请其转知乳源县政府,切实保护本寺,使本寺重建未完工程得以继续建筑完成。”

现未有资料可知云门寺当时遭受的“地方之侮”是什么,但已传达出云门寺与乳源县政府存在冲突的信息。

1950年,广东春寒特甚,是六十年来最冷一年,农民冬季作物如番薯之类,收成只有三成,种子被冻坏的多至四成,春荒相当严重,饿死人的现象连续发生。3月,广东省人民政府遵照中南军政委员会的指示,开展全省性的减租退租、生产渡荒运动。4月12日,华南分局对春荒问题作出指示,要求各地春耕结束后至夏收前,在农村有系统地开展群众的反霸、减租、退押运动。从地主阶级手里拿回一部分东西,以救灾荒。8月10日,广东省政府发布《广东省减租暂行实施办法》,继续开展减租退押运动,作为各地开展土改的准备。

减租,即实行二五减租,在按年成产额确定租额的基础上,佃农按租额减去25%交租,一般从1949年实行,在人民政府建立以前的欠租一律免交。退押,即取消押金制度,地主租出田地给佃农时收取的押金原则上退还佃户。因为须追溯到1949年之前,减租退押运动实际上开展的是猛烈的追讨退还租押的运动,有的地方甚至追收前三年乃至前十年的租押,租谷不够,则折价以其它财产抵充。

若从乳源县政府的立场看,云门寺有租田三百亩,属于地主阶级无疑。寺院有部分田地权属存在纠纷,有人称虚云和尚霸占田地,实可列为反霸斗争对象。

云门寺有无收取佃农押金须退还,现在暂无法查知。但云门寺按一年收租20000市斤计,即使仅须退回1949年一年的减租,也要退还5000市斤租谷给佃农。这对于粮食不能自给,主要靠募化生存的云门寺是困难的。同时,云门寺募化得到的资金大部分用于修庙和法事,佛制不许“易砖钱而作瓦钱”,用募化得来的经费退租退押,虚云和尚是不会这样做的,其表现自然被乳源县政府和佃农们视为抗拒减租退租,违反法令。

佛源法师《自述略传》记述:“有人鼓动农民向云门寺清算。一天,数十农民入寺,将全寺衣被等物拿到方丈,逼老和尚承认是云门寺欠了他们的钱,要云门寺清还。但此衣被等物折价后仍不够,农民又逼老和尚写欠条,并要限期还清。”

叶剑英1951年5月19日向中南军政委员会报告说:“现当地百姓纷纷控告其(按:指虚云和尚)霸占田地,破坏法令,要求清算。”

这些事实即发生在退租退押运动中。

解放后,云门寺与政府的关系不和谐还发生在缴交公粮的问题上。

公粮,是农业税的俗称。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27日颁发了《广东省1949年征收公粮暂行条例》和《广东省1949年征收公粮施行细则》,定于1950年上半年征收1949年公粮。乳源县属新解放区,因基层政权尚未建立,任务紧迫,按规定采取逐级分配任务,自报公议,民主摊派,合理分担的办法。各阶层的负担原则是:地主负担的农业税,不超过其农业总收入的40%-50%;富农不超过25%-35%;佃富农、中农不超过10%-15%;贫农不超过5%。并规定负担面,最高不得超过全体农民的80%;负担总税额,最高不得超过全体农民的农业总收入15%。现暂未能查出云门寺按农业收入多少比例缴交1949年公粮,因属地主,其负担的税额占农业收入的比例肯定比其它阶层高。若按负担总税额的最高水平15%计算,云门寺须缴交3000市斤(按一年收租20000市斤计)公粮,实行减租后,须缴交2250市斤公粮。

1950年7月8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《广东省1950年征收公粮施行细则》,规定农业税实行以户为单位征收,人均全年农业收入在150市斤(稻谷)以下者免征,超过150市斤者,按14级全额累进税制税率(3%~50%)进行计算征收。农业税以总收入为计征标准,出租地的收入为纯收入,每100市斤作120市斤计算。依法减租和依法交租的土地,由业佃双方按各自收入计算负担。按常住110人及年租收入20000市斤计,实行减租后,收入为15000市斤。每100市斤作120市斤计算,收入为18000市斤。云门寺人均稻谷收入为164市斤,应按税率3%缴交541市斤公粮。可能因人口数额、常年产量、年租收入、减租情况等方面计算上的分歧,乳源县政府向云门寺征收公粮的数额,与云门寺认为应缴的数额存在差异。

云门寺的辩驳材料记述:“解放后(妙云)为征粮事与县长吴新民讨论两次,吴怀恨在心,诬陷好人”,又“这次云门寺的事,虽是乳源县长借公报私——因该县长在解放后,征云门寺粮谷太苛,受上级的批评,以此说虚云和尚有势诹他,怀恨在心,假公报复,所以酿成此种事实。”这些说法反映了虚云和尚出于维护寺院的考虑,进行过一些争取减免公粮的活动,一定给当地政府某些人留下反抗政府征粮运动的印象。

三、事变起因

云门事变是在镇反运动的政治背景下发生的。1950年5月,中央已召开会议布置镇反工作。1950年10月8日抗美援朝战争正式开始后,为了肃清国民党残留的反革命势力,并清除帝国主义间谍,扑灭猖獗一时的匪祸,使国内社会秩序获得安定,有力地支持配合土改运动和抗美援朝战争,中共中央于10月10日发出《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》(又称“双十指示”),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大规模镇压反革命的工作(简称“镇反运动”),历时两年多,至1952年底基本结束。1951年2月中央曾决定杀人数以0.5‰为准,但运动中各地出现大捕大杀的扩大化倾向,全国各地处决71万人以上,达到当时全国5亿人口的1.24‰的水平。

乳源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2月28日至3月2日在县城召开,会议听取、审议、通过了县公安局《关于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报告》,讨论决定了大力开展抗美援朝、镇压反革命、土地改革运动。3月27日,叶剑英签发了华南分局对北江地委镇反报告的批复。3月31日即发生云门事变。

云门事变也是乳源县政府对虚云和尚和云门寺持怀疑、敌视态度,在镇反环境下的激化反应引起的。在云门事变之前,政府开展的“清匪、反霸、减租、退押”八字运动,总的政策就是:“打击地主阶级,中立富农,团结中农,依靠贫雇农。”乳源县政府从政治立场上把虚云和尚和云门寺作为大地主看待,视之为阶级敌人,已对虚云和尚和云门寺在减租、征粮方面的表现极为不满,早加以口诛笔伐。如在山门上贴了几幅标语,“云门寺是大地主”、“打倒封建”、 “打倒迷信”等标语等,以致北京的李济深在全国政协内部会议上为虚云和尚争辩。柳亚子1950年10月5日的日记记述,是日下午政协全委会双周座谈会谈统一战线问题,李济深在会上为虚云和尚抗诬,柳亚子亦引述“上级干部实在好,中级干部真真少,下级干部一团糟”之民谣,支持李济深的观点。但会上亦有人持不同看法。可见当时斗争之气候。从全国范围上看,各地许多大寺庙住持都被作为大地主加以严厉打击,如江苏扬州高旻寺来果和尚被斗争,只好避居上海。四川新都宝光寺本因和尚被指为抗拒减租、地主恶霸而被枪决。因此,乳源县政府要打击斗争云门寺虚云和尚是当时政治环境的必然结果,只差罪行证据而矣。有人以为乳源政府及公安部门借名镇反,行谋取金银之实,想发洋财,可能是一种误解。按照当时普遍情况理解,搜查云门寺的藏金,主要是为了获得虚云和尚抗拒退租退押的证据,一旦搜出,将作为斗争的罪证,并交由政府和农民协会处理,用于充抵退租及发展生产,从而将农民发动起来,打击和削弱地主阶级,为土地改革铺垫基础。

云门事变的直接导火索有几种说法。

怀西法师于1960年12至1961年4月,在《香港佛教》上发表《广东云门山大觉寺中兴的经过——为纪念师尊虚公老人上升兜率一周年而作》一文,提出:“毛狄峰〔润丰〕怀恨在心,俟机报复。终于大陆解放,三反五反之际,借公报私,在混乱中,以最毒辣手段,混水摸鱼,硬诬老人暗藏金条美钞、恶霸地主,不分黑白,先加陷害,以息心头之恨。此即老人云门遇难之真实原因也。”

此为目前可见的最早出现的毛润丰诬陷加害说。“三反五反”运动发生在云门事变之后。云门事变时,怀西法师在香港学经,并非亲历者,对国内情况并不了解,只是根据自己所知作出推测。毛润丰解放前曾任乳源县立中学校长、县临时参议会参议长。虚云和尚来云门寺之前,毛润丰曾使用欺诈手段侵占云门寺田产;虚云和尚住持云门寺后,又采用无理手段抢夺云门寺租谷,与云门寺有经济纠纷。毛润丰在解放后被作为反革命分子关押了,是否有诬陷加害虚云和尚的事实,目前没有发现具体的材料。

相较之下,云门事变亲历者的忆述及云门寺的辩驳材料更为可信。根据体光法师、佛源法师、净慧法师等人的回忆及云门寺辩驳材料的内容显示,有两件事是云门事变的导火索。

第一件是在云门寺僧众中抓出逃亡反革命分子。湖南郴县苏仙岭有一曾任保长、反共救国军大队长的裴卓佑,杀害过游击队员和革命干部,为躲避镇压,出家作僧人,法名“大孝”,随云门寺僧人于1951年1月25日来到云门寺居住。湖南郴县公安武装人员追到乳源,于3月11日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到云门寺将其逮捕归案。

体光法师回忆当时的情形说:“从那边马路上走过来好多部队,离我们开荒地不远,部队分成两支,就把我们这一百多个开荒地的和尚包围了,就喊:‘你们和尚赶快回去!’大家都回到云门寺去,前边有个放生池,山门那里有个场地,叫大家都站到场子里边.部队始终把云门寺围起来,喊虚老和尚也出来,叫老和尚坐到中间照了个相,从那边有个公安人员带了个老和尚,说:‘你看这一百多人哪个是你徒弟呀?’他看了看说:‘这个是我徒弟。’那公安局马上就把那个人抓起来了,那就是苏仙岭地方的保长。把他一抓去呀,那云门寺都出了问题了。”

此事使云门寺和虚云和尚蒙上了窝藏反革命分子的重大嫌疑。公安部门开始对寺内人员逐一登记,加以审查甄别,随时检查住处,夜晚有人在庙里巡逻,气氛日趋紧张。

第二件是逮捕了潜藏特务威章(又名净慧,俗名郑兆栋)。威章是从香港来云门寺受戒的沙弥,身上带较多的钱款,还带有西服和女人相片,原是受某居士委托带回来的。这些与僧人身份不符的物品于3月21日的检查中被公安人员发现,怀疑是特务分子,加以拘押审查。刑讯之下,威章屈认是特务,带来了电台、武器。当追问电台、武器下落时,威章只好乱说在悟云处。公安人员于是又拘捕悟云,施以肉刑,悟云手臂被打致伤残,只得屈招电台、武器丢在桂花潭。当公安人员押悟云到桂花潭打捞时,悟云投水求死,被捞起,桂花潭中根本没有电台、武器,悟云也无法交待。此即体光法师、佛源法师、净慧法师提及的“有年轻僧人胆小乱供,胡说寺内藏有电台、手枪等物”之事。公安部门由此进一步怀疑云门寺有更多的特务、反革命分子,因此展开更大规模的搜查。

四、事变处理

云门事变自1951年3月31日开始,至6月28日初步平息,历时三月之久。当中的过程,岑学吕在1957年增订出版的《虚云和尚自述年谱》中有详介,本文不再赘述。虚云和尚可能于1951年7、8月间或1952年5月在武汉期间,指示弟子撰成云门寺辩驳材料一篇,与京粤调查组的报告一起,秘密抄写于一本《诸经日诵》之内页里层(线装书之内层),辗转送交香港岑学吕。岑学吕极可能还从其它管道获得云门事变的详细材料。因此,岑学吕对云门事变的叙述,真实程度较为可靠。

事变中,云门寺被拘僧人的数量有几种说法。叶剑英在7月3日向中南军政委员会邓子恢副主席报告时称“逮捕人犯二十四人”。京粤调查组的报告中称“先后三次共逮捕二十五人”。岑学吕1957年时称“共拘去僧众二十六人”。

事变中被拘捕审查过的人,目前从各方面材料中搜集到法名的共21名:

僧人:明空(梁涣慧)、智悟、真空、惟心、悟慧、惟章、传开、无边(张政得)、德光、宗樵(刘汉民)、妙云(张汉元)、法云(黄启福)、悟云、体智、体元、寂悟、净慧(郑兆栋)、石香(霍少初)、悟真(邓在滨)、证圆(蒋彩全)。

居士:萧启云(萧扬树)。

这些人被捕时间不一,拘押时间的长短不同,受刑讯的情况不同。法云、悟云、体元等受伤致残,证圆、无边、妙云三人被处决,详细真相还有待发掘研究。

亲历“云门事变”的人,目前已知的还有25名:

僧尼:印开、宽度、朗耀(罗金生)、灵意、满觉、宗道(黄建东)、弥光(王兴远)、白光、陀光、体光(袁国旗)、宽怀(周怀远)、宽纯(瑞江)、少莲、觉民、得众、扬智、智受、慧参、了悟、密参(赵章印)、慈藏、悟源、坤庭、性道。

居士:苏宽智。

此外,任本戒期羯磨阿阇黎的觉澄法师,任教授阿阇黎的正虚法师,任尊证阿阇黎的遍印、传芳、天应、素风、宏悟等法师,共7人,也极可能是“云门事变”的亲历者。

“云门事变”发生后的第16日,即4月15日(农历三月初十),李济深、陈铭枢、叶恭绰联名致电叶剑英,希望查明云门寺问题,加以保护。此时,虚云和尚被拷打后还处于入定状态中,全寺僧人仍被拘禁在禅堂中。在这16天中,事变消息如何传递到武汉、北京,具体过程仍不十分清楚。

岑学吕《虚云和尚自述年谱》中记载:“夏历四月间,云门事变渐渐传至韶州。先由曲江大鉴寺僧人,通知在北京之师门弟子,及海外同门,联同救援。于是北京方面电令地方政府严查,围困始续〔逐〕渐松懈。”

所述时间不准确,所述传播路线应属事实,但不具体。比较可能的情况是,由云门寺的居士或乳源县城的居士将消息传到韶关大鉴寺,再由大鉴寺僧人设法通知武汉陈铭枢,陈铭枢再通知北京李济深和叶恭绰等人,一起联合救援。在4月18日之后,随着对寺内僧人的管制逐步放松,有更多的途径和信息外传,有更多方面的人士加入营救行动。如屈映光《启请上师虚云老和尚乘愿再来》一文中记述:“间接云门寺当家函谓:‘当地军警,指老和尚为奸细头目,痛打重伤,现在命在旦夕。’尝将原函转寄李晓园居士,迄未得复,实则已承其力。”屈映光当时居住香港。“李晓园居士”即李书诚,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部长。

刘继贤主编《叶剑英年谱(下册)》中记录了一些关于1951年“云门事变”的档案内容,是目前为止仅见的研究“云门事变”的官方公开材料,兹全部抄录并加按语说明如下:

(一)

4月15日 李济深、陈铭枢、叶恭绰联名致电叶剑英:“顷闻乳源云门寺因镇压反革命致被检查并带去职僧数人,查云门风规素肃,当无窃匪之事,其单挂僧在以前有无犯法应由其个人负责,希告该管人员分别办理以免牵累为要。该寺与南华寺同为名胜古迹,依法系在保护之列,希饬属一体查明。”(按:李济深,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、民革中央主席。陈铭枢,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、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、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农林部长。叶恭绰,时任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。)

(二)

4月25日 中南军政委员会致电叶剑英:“据陈铭枢报告云门寺长虚云和尚国内亦有名,最近被公安局抓去僧人二十余人,虚云和尚曾遭严刑拷打,要他交出枪支、电台,其它和尚亦限制行动,已濒绝食境地,并将庙内六祖像头部损坏。请即派人查明真相,并将情况告知。”

(三)

5月2日 (叶剑英)致电北江专署,要求调查云门寺事件真相,以便向周恩来总理汇报。(按:当时北江专区专员为何俊才,副专员为戴作民。)

(四)

5月8日 (叶剑英)签发华南分局转发中央统战部的电报,并请陈仁祺、伍晋南将大觉寺的情况如实报给中央。(按:陈仁祺时任中共广东省北江地委第一书记;伍晋南时任中共广东省北江地委第二书记兼北江军分区政治委员。此电说明中央统战部(利瓦伊汉任部长)亦关注“云门事变”。)

(五)

5月19日 (叶剑英)致电周恩来并中南军政委员会,报告云门寺事件真相。电报中说:“四月二十九日政务院电敬悉。据省公安厅转据乳源县公安局报称:乳源县云门寺虚云和尚窝藏匪特,密设电台,私藏枪弹,并与香港匪特有联系,经乳源县人民政府查明有据。后称破坏佛像属捏造,寺内一切均无损失。以上事实,虚云已经承认,并有签名盖章为证。另外,我们又派专人去调查,不日可回报。如上述属实,证明虚云和尚名虽信佛,实是从事反人民政府的特务。现当地百姓纷纷控告其霸占田地,破坏法令,要求清算。为慎重起见,请派李任潮副主任、中南陈真如部长等来协助调查,如何?请示复。”(按:云门寺1951年《辩驳“关于广东乳源县云门寺反革命案件考察报告”的诬告》称:“虚老被逼迫签字承认未被吊打,并且秋毫无犯,而被捕的人在之下也只好承认捏造的罪名。”)

(六)

6月14日 (叶剑英)收到邓子恢来电,电报同意陈铭枢对虚云和尚处理办法。“ (一)陈铭枢委员派武汉佛联秘书吕九成(民革)去广东参加调查,帮助你们了解材料;(二)此案调查完毕后,将确实情节由佛教徒通告全国佛教界,声明其罪,并主张严办,以杜绝谣言,并教育全国佛教徒;(三)应集中中南、华南(尽可能邀请全国)有代表性的佛教分子在广州举行一次公审,时间由你们考虑布置;(四)据陈称,虚云在全国佛教界颇有威望,此事如果处理不当,将会使全国佛教徒受到震动,以上请研究。”(按:邓子恢时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、代理主席。电文中第二、三条是邓子恢提出的建议。)

(七)

6月15日 政务院复电叶剑英,决定派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徐子荣(已前去)和政务院参事卢郁文前往广州协助调查。(按:徐子荣时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兼人事局局长。卢郁文时任政务院参事、秘书长助理。)

(八)

6月30日 邓子恢又来电,要求速复六月十四日电。

(九)

7月3日 (叶剑英)电复邓子恢,报告对虚云和尚处理情形:“ (一)逮捕人犯二十四人,其中二人证实为特务,另四人有重大嫌疑。(二)虚云和尚并未扣留,亦无凌辱,寺院完好无缺,人佛亦未损伤。(三)县公安局审案时,曾对五犯人施以肉刑,其中一人绝食五天,偷吃了一餐饭,致突然死去,这是我们处理上的错误。(四)民众控告云门寺霸占田地,拒绝减租,此事正在调查,尚未处理。(五)据材料了解,云门寺可能有特务组织,对已发现证据的特务分子,加以镇压,对无罪牵连者,经审查清楚后即予释放(已放五人)。” (按:叶剑英是依据京粤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回复邓子恢的。云门寺1951年《辩驳“关于广东乳源县云门寺反革命案件考察报告”的诬告》对前四条情形均举述事实予逐条反驳。)

(十)

7月29日 (叶剑英)签发华南分局关于冻结云门寺地租的决定给北江地委的电报。根据当地农民的要求,应予冻结云门寺的地租。

(十一)

12月4日 (叶剑英)收到政务院来电,电文询问:“土改后云门寺生活如何解决?在押犯人是否已全判处?督促尽快结案。部分佛教界人士意欲派人往云门寺对虚云深谈促其转变或来京,我们同意,你们意见如何?请告知。”

上录材料反映了李济深等佛教界人士极力周旋援救的情况,以及各级政府对此事的处理态度。

李济深、陈铭枢、叶恭绰最初联名致电叶剑英,似乎未收到理想效果,遂报武汉邓子恢和北京周恩来、利瓦伊汉,强调虚云和尚在佛教界的声望和地位,须考虑国内外影响而加以慎重对待,请邓、周、李分别指示调查处理。陈铭枢又派佛教界人士吕九成参与调查,以求公正。事变后,极力争取将虚云和尚转移到北京,以防再发生变故。李、陈等人可谓尽心尽力。

乳源县政府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,对云门寺采取了过激的行动,未能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反映真相。

北江地委、地区专署及广东省公安厅基本认可乳源县政府和公安部门的说法,并转报叶剑英省长,可能没有进行扎实的复查。

叶剑英在邓子恢、周恩来、利瓦伊汉的压力下,一方面依靠下级机构进行调查,将乳源县政府提供的信息向上级报告,有点先入为主地拟将虚云和尚定为恶霸、特务进行清算镇压,另一方面也谨慎地派专人前往调查,并请李深济、陈铭枢亲来调查,以防有误。调查组到云门寺后,叶剑英又将收到的信息向邓子恢作了汇报,提出比较实事求是的处理意见。总体上,以叶剑英为代表的广东省政府比较相信下级政府和部门的调查结论,对虚云和尚和云门寺并无特别的关护,处理“云门事变”中较多考虑贯彻落实好“反霸退租退押”运动和镇反运动的问题。

以邓子恢为代表的中南军政委员会比较重视陈铭枢的意见,对陈铭枢提出的查明真相、派专人调查、注意全国影响等建议都能接受并加以落实,但在调查未开始,事实未清的时候,就提出拟公审虚云和尚,向全国佛教界通告其罪行的想法,反映出镇反工作的惯性思维占主导地位,这是当时政治环境所决定的。

以周恩来、利瓦伊汉为代表的政务院、中共中央统战部出于维护新政权形象和开展统战工作的需要,相当重视李济深等人的意见,分别指示广东省调查真相,并派出代表专程赴广东进行调查,不轻信、偏信广东省政府的报告,但也非常注意尊重叶剑英和广东省政府的意见。中央政府显然希望在抗美援朝、退租减押、土地改革三大运动的背景下,国家的宗教政策有所落实,也希望发挥虚云和尚的影响力,因而在“云门事变”后,在云门寺还没有开始土改时,就关注云门寺土改后的安排,并拟派人说服虚云和尚到北京。

“云门事变”的处理还可能与中央开始纠正镇反扩大化倾向有关。从5月10日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开始,镇反运动全面收缩。5月13日,叶剑英即电示各地“即须普遍收缩,严格控制,杀人权收回到省”。5月21日,毛泽东致叶剑英电,指示“从六月一日起停止捕人四个月,集中力量清理积案,总结经验,教育干部。………除现行犯外,于九月三十日前不要再捕人。”在这种完全不同于之前大杀特杀的形势下,中央派出调查组来调查“云门事变”,显得顺理成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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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云门事变”调查组6月27日抵达乳源县署,翌日又在乳源县政府人员的引领下到云门寺调查,北江地区地委、专署可能也派人同去。

关于调查组在云门寺的活动,岑学吕《虚云和尚自述年谱》中记载:“北京政府派专员数人至粤,会同广东省政府人员,于五月二十二日(按:此为农历日期)到达乳源县署。二十三日(即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八日)抵云门寺实地调查,携有技术人员及录音机、摄影机等等。先慰问师法体轻安否。是时师病卧榻上,耳聋目瞆,并不知是京粤所派之大员,及见地方官警,更不欲有所说。问师曾受虐待否,财物有损失否,师均言无。及后各员表明身分,师只言请诸君切实调查,回京报告。各员再三安慰,并饬地方有司查明,将先所拘之僧人释放。”

体光法师忆述当时的情境:“中央就派代表到云门寺,有个大个子对老和尚说:‘老和尚,我们是北京中央毛主席派来的,我们到这儿特别了解这里的情况!’老和尚说:‘哎呀,你们是救命的恩人来啦!赶快招呼。’广东省的那些头,县里的县长、公安局局长,这些政府的人都在那里站着,不敢坐。老和尚跟中央那个人在床上坐着,他对中央说‘政府对我很好’,人家打他呀,他不说。那个公安局讲:‘老和尚,我只检查你两回呀!’老和尚说:‘不,从开始检查,到今天是检查了一十八次啊!’十八次检查,检查了把老和尚弄到房子里,拿封条一封,把这个库房里、客堂里都封起来,把我们这和尚关到禅堂里边,从外头把门一锁,外头那个公安大队在韦驮殿前边,架起两个机枪,就跟那犯人一样,要是要求上厕所,两边站几个公安人员,手提着枪,盯着到厕所里去,一天就放两回,搞的比在监牢里还紧张!老和尚就是说了一句:‘把这和尚尼姑关在一个房里。’那个中央一拍桌子!指着省里县里的说:‘下边这些同志要受处分!怎么能检查十多次,把大佛像里面装的藏也拉出来了!’那些头头低着头不敢说话,中央这个就说:‘老和尚,您老人家实在受了委屈呀!我代表中央向您老道歉!’那一个不晓得是中央什么委员,说:‘我开始工作我就知道您老人家,至于说您老人家是反革命,那是冤枉的,我现在是代表中央说话,包括你们和尚这里边的人说长说短,这都是冤枉的,您老人家放心,中央一定不会冤枉您老人家!我特别到这里来,明天啊,我马上就回乳源县,他们抓去了四十多个人,我到明天马上就把你这人放出来! ’”

据云门寺抄录的《关于广东乳源县云门寺反革命案件考查报告》,调查组成员包括:卢郁文(政务院参事)、徐子荣(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办公厅主任)、罗黹(中央华南分局统战部秘书长)、张村(广东人民政府委员)、寇庆延(广东人民政府公安厅副厅长)、萧同藩(广东人民政府参事)、关方暍(南方日报记者)、陆雨(联合报记者),共八人。陈铭枢派出的佛教界人士吕九成没有列名其中,原因不明。云门寺常住抄录的京粤调查组《关于广东乳源县云门寺反革命案件考查报告》,其中有“发现藏西发西服相片之郑兆栋,盘查像曾在香港受帝国主义特种训练,派至该寺者”、“有的是供藏电台武器(但经搜遍获)”的表述,显示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。云门寺常住《辩驳“关于广东乳源县云门寺反革命案件考察报告”的诬告》对该报告中的各条结论均以事实叙述加以批驳,反映京粤调查组的报告未必完全实事求是。

调查组的到来仅仅解除了对云门寺的围困,事变得到初步的平息,但还有许多问题未能解决。镇压反革命、退租退押、土地改革仍会进行,云门寺的麻烦并未了结。

五、事变余震

“云门事变”之后,云门寺经历了地租冻结、分伙、工作组斗争、虚云和尚进京等大事。每件事单独来看,都有各自发生的原因,整体上联系起来看,都被云门事变的阴影笼罩着,在亲历者的记忆和认识中,这些事都与云门事变有关。

在“云门事变”初步平息的第二个月,7月29日,叶剑英给北江地委发出了关于决定冻结云门寺地租的电报。理由是根据当地农民的要求,应予冻结云门寺的地租。据《叶剑英年谱》记录,1950年8月31日,华南分局作出关于冻结地主租粮的补充指示:“一、对冻结地主租粮不作统一规定,如多数农民确实要求不交租时,领导可允许。二、冻结地主的租粮时,如果中农佃地主土地者,除二五减租后应得部分归自己,并代交公粮外,余粮原则上应交农会统一分配,贫农佃地主土地者,二五减租、代交公粮后,余粮全归自己。三、对小土地出租者的租粮不得冻结。四、以上各点,应通过农代会讨论,作出决议,动员群众执行,不得用行政命令执行。”

这就是冻结地租的具体做法。叶剑英在夏收季节发出的这份电报与“云门事变”是否有关,现在不得而知,对云门寺而言,这意味着1951年及以后不再有任何租谷收入,今后只能靠寺庙的或个人的积蓄,以及农场的收成来生活,寺庙经济更加紧张,常住僧人的人数必将渐渐减少。

据密参法师、体光法师、净慧法师的忆述,1951年秋,即政府冻结云门寺地租不久,云门寺常住实行分伙,各自劳动,各自生产、吃饭。寺院执事将常住仓库内的油米全部分到僧人手里,一个人分得20斤稻谷、4两油、半斤盐,让每人自己买小锅做饭。当时连大殿角落里也搭起了小灶来。粮食不够吃,就各自上山砍柴挑到墟市卖,以此来换米度日。当时乳源县城卖出100斤柴,可买回十来斤米。有的僧人甚至会把柴挑到韶关市场上去卖,据说韶关的护法居士发动全市信徒,凡是见到云门寺僧人卖柴都要买下。

分伙的决定有说是出于虚云和尚,有说是僧众执事集体讨论结果,不管如何,这是云门寺应对艰难环境的举措。这种无可奈何的做法有违丛林制度,体光法师忆述分伙情况时,说虚云和尚大哭一场,可能正是这个原因。分伙是时势所逼,可能也有所打算。因为除了解决寺庙粮食不足外,分伙可能是为应对土改作准备。

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11月2日颁布的《广东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“地主有其它生活来源,可以维持家庭生活一部或全部者,分配土地时可少分或不分。”

为争取云门寺在土改中分得田地,维持僧众的生活,保存寺庙,虚云和尚和云门寺执事们不能不考虑避免出现《广东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,这极有可能是实行分伙的动机之一。

“云门事变”一年后,虚云和尚于1952年4月离寺进京。虚云和尚离开云门寺进京前后,云门寺是怎样的状况,现今仍缺少研究资料,未能清晰了解。现仅依佛源法师《自述略传》所述,略作分析。

佛源法师于1992年撰成《自述略传》,时年70岁,距1952年,时间过了40年,叙述1952年春夏间的事和1951年春夏间的“云门事变”有混淆一体的情况。佛源法师《自述传略》中说自己在“云门事变”中被拘押在乳源县城,直到6月北京调查组来到后才被无罪释放,与岑学吕《虚云和尚自述年谱》中说公安部门在“云门事变”第2天“将监院明空及职事僧惟心、悟慧、真空、惟章等拘去”的说法相吻合。“真空”即佛源法师,时任云门寺知客。所以,在“云门事变”中,佛源法师不可能潜至武汉、北京求援,他离寺找陈铭枢、李济深的事正如其《自述传略》中标示的那样,发生在“一九五二年初”。

根据佛源法师《自述略传》,罗列1952年春夏间云门寺的大事并略加分析如下:

(一)正月至三月,北京四次来电相催,中央已派专员南下,准备接虚云和尚进京。

政务院于1950年12月即有接虚云和尚进京的打算。虚云和尚屡召不赴,可能是云门寺环境不允许,需要虚云和尚维持,常住僧人亦加以挽留和劝阻。北京方面是何人何单位来电相催,派何人南下接虚云和尚,则不甚清楚。若照后来虚云和尚到京后的情况推测,应该不出李济深、陈铭枢、叶恭绰、巨赞法师、赵朴初等佛教界人士的范围,他们可能得周恩来、利瓦伊汉的同意。

(二)县政府在云门寺驻有工作组。

政府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什么,现在还不清楚。据陈铭枢称之为“农民运动”的说法推测,可能是退租退押工作组或土改工作组,退租退押工作组的可能性较大。叶剑英在1950年7月3日向邓子恢报告“云门事变”处理情况和意见时,其中提到:“民众控告云门寺霸占田地,拒绝减租,此事正在调查,尚未处理。”1952年初驻云门寺的工作组可能就是处理此事。当时把反霸、退租、退押称为土改第一阶段,所以,退租退押工作组亦可称为土改工作组。查1997年12月出版的《乳源瑶族自治县志》,云门寺所在的附城乡属乳源县第一批铺开土改运动的13个乡之一,于1952年7月开始,11月初结束。乳源县是否在年初即开始先在云门寺进行土改,还有待查证。

(三)县公安局拘押了部分僧人。

拘押僧人的原因、人数不清楚,是“云门事变”中拘押而未释放的僧人,还是在工作组进驻后开展斗争而拘押的僧人,仍有待查证。1951年12月16日,叶剑英指示各地贯彻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,开展第二阶段的镇反工作,要求镇反与土改必须结合。云门寺被拘僧人中可能有在新一轮镇反中被捕的。

(四)虚云和尚认为“此乃大祸临头,若北京不来人解决,全寺僧人将难以幸免” ,“望能有人去北京求助”。

不管是退租退押还是土改,对地主阶级的斗争手段普遍严厉,甚至是残酷的,死人很多。虚云和尚的担忧并不是故意夸张、危言耸听。要派人到京求助,显示当时云门寺的信件邮递可能受到监控,无法有效地通过正常邮电管道向李济深和陈铭枢传递信息。

(五)佛源法师于3月下旬到武汉、北京找陈铭枢、李济深汇报情况。

佛源法师回忆自己于农历二月十九日燃指供佛后数日毅赴北京求救,时间即在公历3月下旬。佛源法师曾对弟子回忆说,当时是两人同行,未出广东,另一人即被打死。实情究竟如何,有待查证。

(六)陈铭枢称这是“农民运动”,无法阻拦,要请李济深帮助。

陈铭枢在中南军政委员会的职务地位低于叶剑英,而李济深是国家副主席,通过政务院周恩来总理作行政上的处理,会较有效果。

(七)李济深请周总理指示叶剑英保护虚云老和尚,并护送到北京,又请佛源法师速回云门寺请虚云和尚离寺,理由是担心乳源当地干部政策水平差,危及虚云和尚安全。

这个说法在《叶剑英年谱》中未发现有相关数据记载。

(八)虚云和尚离寺抵武汉,整理云门寺情况的汇报材料交陈铭枢。

汇报材料可能即是云门寺《辩驳“关于广东乳源县云门寺反革命案件考察报告”的诬告》。

(九)陈铭枢将材料报中央处理,中央将材料转广东处理。

(十)驻云门寺的工作组撤走,乳源县公安局局长调走,被拘僧人释放。

云门寺辩驳材料中说,“云门事变”时,乳源县公安局局长是县长的妻子。乳源县解放后首任县长吴新民,于1952年3月调广州工作。若传言属实,则公安局长调走,与云门寺问题的处理解决不一定有关联。

(十一)虚云和尚于1952年4月27日离开云门寺,启程进京。

驻云门寺工作组撤走,被拘僧人释放,云门寺的环境稍得安定,应该是促成虚云和尚最终同意北上的外在原因。岑学吕在《虚云和尚自述年谱》中记述:“师告众,均主缓行。师曰:“时机至矣,今日全国僧伽各兢兢自守,乏人提领,如一盘散沙。倘不团结成立一有力量机构,其事变恐不止一云门也。我为佛法故,义当北行。”可知虚云和尚离粤进京的内在原因,是为了和其它佛教界人士一起组织成立全国性的佛教组织,维护佛教。北京方面极力邀请虚云和尚的主要目的,首先是为了组建全国性佛教组织;其次,可使虚云和尚脱离农村暴风骤雨式的土改斗争环境,避免受到盲目斗争和残酷打击的伤害。虚云和尚离开,当地少了一个“大地主”、“大恶霸”作斗争对象,可能有利于云门寺在土改中过关并获得田地。

六、事变尾声

云门寺在虚云和尚离开之后,土改完成,分得土地,又按虚云和尚的指示,通过“神选”方式,推出佛源法师任新方丈。以1953年7月13日佛源法师升座为标志,全寺僧人在佛源法师带领下开始集中上殿过堂,集体生产,白天劳动,晚上讲经学经,恢复了正常、安定的农禅生活。“云门事变”至此才算完全平息。

转自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71c772c40100y6mu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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